你需要知道的
弗吉尼亞州法律(§ 60.2-528。1)要求所有雇主在維吉尼亞州就業委員會 (VEC) 要求提供有關失業索賠的資訊時在10個日曆日內作出回應。從 1 月 2025 日起,未能及時或充分作出回應,可能會導致罰款增加,包括失去上訴權。該法律旨在為所有方提供更快、更準確的決定。
觀看和學習
弗吉尼亞州雇主:新的失業索償回應規則解釋
您的責任
當您透過 SIDES、Employer Self Service (ESS) 入口網站或 VEC 發出的有關失業索賠的郵件收到離職和工資資訊請求時,您必須在10天內回覆。
如果回應提供足夠明確的事實以幫助我們做出正確的決定,則被認為是足夠的。只需回答所有問題並參與後續面試通常滿足要求。
如果您沒有回應會發生什麼?
如果您未能及時回覆或不提供足夠的資訊:
- 第一次失敗:您將收到一封警告信,說明您未能滿足要求。
- 第二次失敗:您將被罰款 $ 100。
- 第三次失敗:您失去對該索賠決定的上訴權,並且因該決定而導致的任何超額付款將不會被扣除。
- 未來失敗:如未來對新索償(例如第四個或第五個請求)無法回應,也可能會導致您失去對該索賠決定的上訴權,而由於該決定導致的任何超額付款,您將不會被扣除。但是,如果僱主按時和充分回應未來的要求,他們將保留其對該索賠的權利。換句話說:一旦建立模式,任何其他失敗都會帶來後果,但未來及時的回應將保護您的權利。
良好原因例外
VEC 可能會考慮延遲或不完整回覆的正當理由。如果您收到了延遲或不完整的回覆通知,而您認為您可能有理由,請發送電子郵件 bnpaychr@vec.virginia.gov。
對您的帳戶的影響
如果 VEC 發現您的企業一直不回應,您的帳戶可能會被收取錯誤的福利金——最長可達認定後的四年。
避免罰款 — 隨時掌握最新資訊及時回應
為了保護您的上訴權並避免經濟罰款:
- 使用準確的信息快速,完全地響應。
- 通過 SIDES(國家信息數據交換系統)或雇主自助服務(ESS)入口網站以電子方式回應,以更快,更可靠的交付。
- 如果通過傳真或郵件回覆,請確保在截止日期收到,而不僅僅是郵戳。
- 請向 VEC 保持更新您的聯絡資訊。
透過傳真或郵件回覆
傳真:804-343-1459
郵寄地址:Virginia Employment Commission
P.O.箱子 27887 弗
吉尼亞州里士滿 23261-7887
有問題?致電我們的僱主專線 (866) 354-5579 或發送電子郵件:bnpaychr@vec.virginia.gov。

